监管理想与客观现实的碰撞主要集中在期限错配、刚性兑付和非标债权等。金融去杠杆任务重、风险大,“稳中求进”是监管层和市场的共同愿景。
随着BEPS行动计划的落地,各国税务机关对于集团内部资金融通交易的监管和调查不断加强。对此,跨国企业应当主动采取措施,审阅并评估集团现有的关联融资安排的合理性以及潜在风险,并研究转让定价法规、利息抵扣制度和资本弱化制度在各国的规定。对于涉及金额较大或交易比较复杂的集团内部融资安排,使用简易方法可能使得跨国企业的转让定价风险显着上升。